(2025年1月17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辽宁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报告和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4年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4年,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顶住诸多压力,克服重重困难,聚焦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打造新时代“六地”,聚力“八大攻坚”,全省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发展质效显著提升,发展动能加速集聚,风险化解有力有效,民生保障不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经济社会主要计划目标基本实现,攻坚之战连战连胜。同时也要看到,全省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有效需求依然不足,民间投资信心有待提振,外贸持续承压;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民生领域还有短板弱项,基层财政压力较大;一些领域风险隐患不容忽视。面对这些困难、问题,要深入分析研判,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5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5年计划报告和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能够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和“十四五”规划有效衔接,主要指标和工作安排务实可行,有利于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辽宁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做好2025年计划执行工作的建议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做好计划执行工作意义重大。全省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不断塑造振兴新优势。积极发展绿色消费、数字消费、健康消费,开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打造更多新场景新业态,打造更多促消费平台,加强品牌建设,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范围,持续推动“辽品出辽”。大力发展首发经济、冰雪经济、银发经济,做好文体旅融合文章,加快产业布局,加大支持力度,培育产业生态。树牢项目为王理念,用好用足一揽子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准确把握政策取向、资金投向,全力以赴扩大有效投资,着力提升投资效益,深入实施15项重大工程,提高项目谋划质量,强化项目要素保障,提高项目开工率、复工率、投产率。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盘活闲置资产。
(二)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集聚发展新动能。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打造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加快“两城一园”建设,持续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深化重点实验室群与产业集群“双群互动”。持续推进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牢牢稳住工业“压舱石”,加快开辟新赛道新领域,持续增特增绿扩优赋智,开展“人工智能+”行动,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重塑传统产业优势,全力稳油稳钢稳车,推进传统制造业向高端跃升、向智能升级、向绿色迈进,大力发展低空经济、机器人、人工智能、储能等新兴产业。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提升粮食单产能力,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民增收,大力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打造食品工业大省。做强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加快重点产业聚链成群,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补齐县域经济短板。
(三)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激发体制新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着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提质拓面,加强诚信政府和诚信社会建设。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高质量完成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提高国资国企核心竞争力,拓宽央地合作领域和合作深度。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中小企业增信制度,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个体工商户发展,加快解决拖欠账款问题。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和各类园区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确保各项政策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四)扎实推动协调发展和务实合作,不断拓展开放新空间。主动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向东向北开放,积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巩固提升与东北亚国家贸易合作质量,积极开拓欧洲、中亚等地区“枢纽”伙伴。积极培育外贸新动能,完善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推动一批重点外商投资项目落地,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东北海陆大通道上升为国家战略,支持沈阳建设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大连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深化东北三省一区务实合作,推动建设沈大哈长制造业走廊、科技创新走廊。统筹“一圈一带两区”、沈大经济走廊建设,进一步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推动区域优势互补,强化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开放合作等方面的协同联动。巩固提升海洋产业发展水平,壮大海洋经济规模。
(五)倾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新福祉。坚持就业优先,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巩固“双减”成果。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快县域医共体建设,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扩大高品质文化供给。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建设美丽辽宁,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不断筑牢安全新屏障。千方百计涵养财源税源,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压实各方责任,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健全防范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因城施策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统筹实施商品住房去库存攻坚战。巩固提升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成果,依法依规加强资金资产处置管理,进一步加大对不良资产清收挽损、盘活处置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化解矛盾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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