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辽宁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辽宁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4年,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顶住诸多压力,克服重重困难,聚焦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打造新时代“六地”,聚力“八大攻坚”,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力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兜牢兜实民生底线,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稳步推进财政改革,扎实开展财会监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目标任务,为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同时也要看到,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重点行业减收和刚性支出增加并存,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部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零基预算改革步伐仍需加快;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预算约束还需加强;一些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依然存在,筑牢安全与发展屏障还需持续加力等问题。对此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5年预算报告和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提出的财政政策和预算安排,体现了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符合三年行动决胜之年部署安排,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辽宁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省本级预算草案。
三、做好2025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做好全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加强重点领域保障,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坚持精准发力,落实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扎实推动加力扩围的“两新”政策持续落地落实。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大力支持首发经济、冰雪经济、银发经济发展,做大做强文体旅消费,积极扩大服务消费规模。多措并举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更大力度做好“两重”项目谋划,提升维护国家“五大安全”能力。精准对接国家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超前发力抢抓机遇,及早筹划储备项目,全力争取国家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推进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和财政资金有效使用,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二)坚持目标导向,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综合运用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财政补助、贴息等政策工具,支持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全力推动新旧动能平稳接续转换;重点支持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22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加速构建具有辽宁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决胜之年重点任务,统筹好国有资产资金资源,强化政策集成与资金协同,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支出强度,加强对建设科技强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美丽辽宁等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支持县域经济、民营经济、海洋经济在补齐短板、释放潜力上取得新进展。
(三)坚持以民为本,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让人民群众更好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强化就业优先导向,落实就业补助政策,加大力度支持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抓好教育、医疗、生育、救助、“一老一小”等保障工作,落实国家及省各类社保提标政策,加快启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民生政策标准,确保民生资金落实到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支持基层治理,推动共享共治。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财政运行监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坚持底线思维,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深入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统筹用好国家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策,加快推动融资平台数量压降和改革转型,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优化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的范围,加强项目审核和分配管理,进一步做好债券项目融资收益平衡,更加注重债券项目形成资产及收益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稳妥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提升清收挽损和资产处置质效,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五)坚持深化改革,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效能。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激励发展的收入分配机制。加强财源税源建设,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确保财政收入量增质优。推动零基预算改革走深走实,防止支出安排固化。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完善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预算法定原则,落实主体责任,硬化预算约束,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严肃财经纪律,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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