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7日在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 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全力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67321件,38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或典型案例。省检察院“深度构建一体化侦查工作格局”经验入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改革典型事例。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原检察长潘非琼坚守法治信仰、用生命践行使命,中政委下发通知号召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最高检、人社部、省委联合召开追授潘非琼同志称号命名表彰大会。以潘非琼为代表,辽宁检察队伍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一、依法忠实履职,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
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国防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和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犯罪,起诉6人,坚决守护“国防绿”“英烈红”。省检察院会同北部战区军事检察院、沈阳军事检察院开展“重要军事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净空、净海、军用土地保护,立案办理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有力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433人,提起公诉47441人。坚持“严”的震慑,完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重大恶性案件的及时依法介入、督办指导机制,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037人。以法治化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定不移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起诉283人。发挥“宽”的教育作用,对47267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适用率87%,对初犯、偶犯等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悔罪的,依法不起诉6514人,最大限度消除矛盾、促进和谐。
助力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惩治非法金融活动,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645人。协同推进中小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起诉131人。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起诉1184人,挽回经济损失20余亿元,有力维护金融安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904人,立案侦查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犯罪103人,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涉企职务犯罪318人,办理涉民企补贴、税费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4件。联合省公安厅深入清理涉民企经济犯罪“挂案”67件,为企业松绑解绊,让企业轻装前行。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犯罪313人,办理综合履职案件66件。沈阳市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保护商业秘密、推动强企护链”为主题,帮助35家“独角兽”“单项冠军”“小巨人”企业强化商业秘密保护。辽阳市太子河区检察院以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护航辽阳县小北河“中国袜业名镇”健康发展。
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推进执纪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健全监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完善职务犯罪大要案办理工作机制。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978人,其中厅局级以上88人。高质效办理了崔茂虎、何泽华、徐文荣案等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职务犯罪案件。协同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从源头治理“围猎”行为。营口检察机关办理的胡某亭行贿案入选“两高”联合发布的“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积极参与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协助监察机关追回外逃人员27人,释放出强大的震慑效应。
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刑事检察持续做深做优。会同公安机关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监督立案234件、撤案912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854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67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161件。常态化开展对监狱、看守所“派驻+巡回+科技”检察,深化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实质化审查,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535件。在省委政法委领导下,联合省法院、省司法厅等相关单位开展“老病残”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确保刑罚得到正确执行,彰显“减假暂”制度的教育、感化、挽救价值。
民事检察更加积极有为。高质效办好依申请监督案件,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761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32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1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421件。加大依职权监督力度,聚焦民间借贷、破产清算等领域,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857件,同比上升135.4%。联合省法院制定“调阅民事诉讼和执行案件卷宗副卷实施细则”,运用调查核实权监督案件3493件,进一步拓展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刚性。
行政检察不断拓展深化。既监督依法审判和执行,又促进依法行政,更助推矛盾化解。办理行政检察案件4177件,同比上升14.2%。其中,依职权监督案件占比52.8%。加强行政审判、执行活动和非诉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120件。对于在诉讼过程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47件,同比上升93.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26人,认为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2025件,既防止“以罚代刑”,又防止“当罚不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协同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案件231件,以公开听证、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更具亲和力的方式,兑现合法权益,实现定分止争。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精准规范。紧盯公益保护重点难点,立案7260件,发出公告和提出检察建议6489件,检察建议回复整改率达到99.2%。敢于通过“诉”的确认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提起公益诉讼359件。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立案145件,督促整治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保护农田5453.7亩。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领域办案力度,立案3030件。当好国财国土“守护人”,办理相关领域案件435件,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804.3万元。开展长城保护专项监督,以省检察院督促保护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完成全省13个地区长城段落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和公布工作,协同文物保护部门保护长城点段299处。葫芦岛市检察院与河北省秦皇岛市检察院会签“跨区域长城保护协作意见”,合力破解长城“边界”保护难题,共护中华历史根脉。
检察侦查持续稳进提升。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立案侦查203人,其中厅局级3人、县处级33人,持续净化司法生态。严格把握法定条件,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确需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依法立案侦查40人。将侦查权行使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结合侦查办案,推动12起“前案”被依法撤销原判,18起“漏罪”被重新立案侦查,对4起相关联的问题民事、行政案件提出监督意见,辽宁检察侦查溯源、纠偏、震慑、规范的作用得到全面发挥,相关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三、坚持人民至上,不断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更优履职维护群众权益。依法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3569人,高质效办理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件,协同公安机关深挖严打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金主”。铁岭市昌图县检察院依法办理孙某鹏等人在云南某地利用网络实施的“赌石”诈骗案,起诉66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紧盯群众关心的食药安全,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512人,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99件,其中涉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案件76件。做好社会保障领域检察监督,持续整治非法套取公积金、就业补贴,骗取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违法犯罪行为,起诉268人。督促行政机关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助力兜牢民生底线。朝阳市检察院通过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推动相关单位按照政策重新核算、补发养老金,确保党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帮助50余名农垦企业职工享受应得的退休待遇。
更实担当回应群众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化解制度,三级院领导带头接访办信10440件,实质性化解信访案事项8147件。就社会关注度高,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开展公开听证193次,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以程序公开促进实体公正。注重从信访案件中发掘法律监督线索,转办各类监督线索523个,以更具实效的跟进监督、接续监督,推动解决信访案件背后的执法司法问题。信访人张某田两个儿子因交通事故一死一残,案发多年仍未拿到赔偿款。省院检察长带头包案,锦州市两级院同向发力,在促成和解、帮助信访人拿到赔偿款的同时,对办案中发现的法律监督线索依法审查处理,该案入选最高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典型案例”。
更深关爱呵护祖国未来。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从严起诉1295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于主观恶性不深、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381人;对于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的,坚决依法惩治,起诉2184人。深化综合履职,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16件。打造全流程帮扶教育链条,为涉罪未成年人协调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帮扶就业就学66人。与省教育厅建立控辍保学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让孩子们在上学路上“一个也不能少”。以案释法、以法为教,聚焦校园欺凌、电信诈骗、网络暴力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87次,覆盖师生11万余人。
更细举措帮扶特定群体。依法保障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诉权,办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领域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333件。一名88岁高龄的交通事故被害人维权困难,盘锦市盘山县检察院支持起诉,帮助追回赔偿金19万元,以正当程序实现正当权益。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3人,依法支持农民工起诉,帮助讨薪1500余万元。把“雪中送炭”的工作做实做好,向1549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532万元。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构建经济救助、心理疏导、特殊帮扶“三位一体”的救助模式。现役军人母亲张某茹因案致伤未获赔偿,大连检察机关协调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等单位多元救助帮扶,有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四、深化检察改革,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构建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决定,不再执行辽宁省检察工作实绩考评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切实为基层减负,真正让检察官从繁杂的数据和考核中解放出来,将更多精力用于监督办案。一体强化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坚持从个案抓起,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查、重点案件质量管控、典型案例培育等机制,评查案件9237件,评定优质案件93件、不合格案件64件,评选21个省级典型案例,切实将“高质效”要求落实到个案办理过程中去,确保公平正义更快更好实现。
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长、检委会、业务部门负责人、检察官等职权、职责清单,引导检察人员当好高质效办案的“第一责任人”。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从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环节,及时发现违反检察职责的行为,同步纠正冤错案件。组织对25件不合格、严重瑕疵案件开展司法责任调查认定,共认定47人存在违反检察职责行为,进行相应处理,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横向建立各业务条线监督办案线索同步发现、双向移交、协同办理机制,纵向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级办理、异地交办、一线指导等机制,共协同办理案件469件,对737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督办,内部制约监督措施更具实效。认真落实配合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案件,依法审查后改变原决定15人。对于审判机关作出无罪判决的24人,逐案评查、认真反思、追究责任、汲取教训。依法监督保障律师会见通信、阅卷、调查取证等权利,提供阅卷、信息查询服务2.32万次。组织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开展监督2810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等活动1.6万人(次),吸纳意见建议889条,努力做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制定数字检察建设三年规划,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全覆盖。注重从内生数据、共享数据、开放数据中挖掘线索,发现线索7040个、监督成案896个。沈阳市检察院“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重新违法犯罪法律监督模型”、大连市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综合研判模型”、本溪市检察院“司法救助线索分析模型”等43个优秀模型在最高检平台上架,13个监督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五、全面从严治检,持续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凝心铸魂加强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学促干推进检察工作,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有要求、辽宁检察见行动。全覆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参训37286人(次),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党建工作引领业务工作开展,业务工作检验党建工作成效,鞍山市铁东区院“平安街4号”、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院“检映抗联”、丹东市振安区院“‘益’路星火”等一大批基层党建品牌,丰富了辽宁检察党建与业务互融共促、同频共振的生动实践。以最高检党组政治巡视为契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对第二巡视组指出的5方面46个问题立行立改,逐条研究整改措施,以整改推动管党治检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履职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
典型引领激励担当作为。大力选树宣传具有时代感召力的检察英模,潘非琼同志被追授“全国模范检察官”“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辽宁“时代楷模”等称号。以品牌建设拉高工作标杆、激励争先创优,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木兰团队”民事检察品牌入选全国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特色品牌。举办“振兴新突破、党员当先锋”辽宁检察好故事讲述会,13名一线检察人员登台讲述办案故事,以身边人身边事感召带动检察人员自觉投身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
正风肃纪营造良好生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建立“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负面清单,为检察人员履职划定“禁区”。坚持“有问必录”“逢案必倒查”,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切实扎紧制度“笼子”。深化督察结果运用,发现并解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整治“躺平式干部”,狠刹“慵懒散”作风。全力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查处检察人员68名,不断深化检察队伍自我革命。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对代表提出的12件建议,全部办结并回复,代表表示满意。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检察工作,清单化落实审议意见。就黑土地公益保护工作积极争取人大支持,省人大常委会出台《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纳入其中,为检察履职提供依据,让公益保护更加有力。服务6省全国人大代表视察辽宁检察工作,全面介绍检察侦查、控告申诉、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经验,充分展示辽宁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自信与底气。我们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服务省政协委员深入基层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同省工商联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定期走访各民主党派,通报辽宁检察工作情况,在倾听各方意见建议中汲取参政议政智慧,改进检察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是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省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知,对标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需加大力度,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的主动性、精准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需进一步推进,法律监督质效有待大力提升。三是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相比,检察人员司法理念、素质能力、工作作风还存在一定差距。四是全面从严治检亟需加强,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仍有发生。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切实解决。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检部署要求,牢牢把握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中行稳致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全省检察人员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进重大事项决策、统筹重大案件办理、破解检察工作难题,确保党管政法的原则落到实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抓好最高检党组政治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巡视整改与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三年行动决胜之年中贡献检察力量。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依法从严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协同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结合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犯罪,依法惩治和预防民企内部人员尤其是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利益输送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持续加强立案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积极营造惠企安商的发展环境。
在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新期待中提升监督水平。健全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机制,持之以恒锻长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围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检察侦查等职能,以更具刚性的“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助推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健全检察便民利民机制,办好司法救助、民事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为民实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进民生福祉。
在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中推动事业发展。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正确处理好管案与管人、质量与数量、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的关系,充分释放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整体效能。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规范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程序,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行使。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协同。完善执法司法相互配合制约机制,强化检察机关对审判和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在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中,答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时代答卷。
在加强自身建设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需要,建强组织、配强班子、用好干部、培育人才,为检察事业发展积蓄更强力量。加强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精准有效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使检察培训供给与高素质履职能力需求更加契合匹配。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完善检务保障和科技支撑,持之以恒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持“干”字当头、“实”字托底,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昂扬的斗志,努力开创辽宁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战决胜、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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