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4日在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郑 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以来,在省委坚强领导、最高法院正确指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和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诚履职,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全省法院收案573.26万件,审结560.23万件,同比上升60.26%和64.84%。其中,省法院收案9.13万件,审结8.83万件,同比上升52.65%和66.75%。
一、依法惩治犯罪,坚决维护安全稳定
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7.54万件,同比下降7.7%,辽宁平安之基更牢。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依法严惩间谍窃密犯罪,构筑反间防谍司法防线。依法严惩涉恐怖、邪教、网络政治谣言等犯罪,筑牢安全屏障。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涉枪涉爆、侵财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依法审理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依法审理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依法审理“5·22”驾车撞人案,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禁毒斗争,严惩各类毒品犯罪。严惩网络犯罪,依法审理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赌博等案件,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依法严惩泄露和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犯罪,维护公民信息安全。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铁案标准,重拳打击黑恶势力,依法审理宋琦等涉黑涉恶案件。深化“打财断血”,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深挖“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发送司法建议3816份,促进行业和基层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裁判。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031件,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发挥律师促进公正、保障人权的重要作用。落实特赦决定,依法特赦罪犯,体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开展减存控增、集中治理重复访等专项行动,三级法院院长带头接访。2022年,涉诉信访总量明显下降。坚决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
二、坚持服务大局,全力护航振兴发展
制定《关于依法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的司法措施》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意见,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指向哪里,司法服务举措就跟进到哪里。
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落实省委政法委“六抓六促”要求,建立“5+5+5+1”工作体系,打出一套服务市场主体组合拳。坚持刀刃向内,清理超审限案件,返还胜诉退费,解决市场主体痛点堵点。惩处强迫交易、虚假诉讼等968人,开展涉特殊主体执行积案清理,增强司法护企的针对性。开展企业办案、办事、反映问题不用找关系等暖企活动,鞍山、铁岭、铁路法院积极服务企业,助企纾困。立足更高水平的司法保护,出台《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办法》,通过“活封活扣”、财产置换盘活资产,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取保候审、适用非监禁刑137人,将司法行为对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给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促进诚信辽宁建设,审结合同纠纷200.79万件,弘扬“言而有信、有约必践”契约精神。依法打击违法失信行为,限制高消费134.45万人次,纳入失信人名单44.98万人,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审结行政案件14.43万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市场主体等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大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公正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营造良好创新生态。设立智能化、国际化的沈阳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完善多元解纷、惩罚性赔偿等制度,破解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等维权难题。用创新方法保护创新,构建“司法区块链+”机制,提升认定事实准确性,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支持向滥诉者索赔合理开支,对阻碍创新行为说“不”,推动辽宁成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出清功能,依法处置债务,盘活资产,帮助职工保住就业,助力企业涅槃重生。依法审理涉国企破产案件,助力国资国企深化改革。妥善审理东北特钢、沈阳机床、STX造船等案件,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赋能、转型升级。大连法院实施大船海工“自救式”重整,成功挽救了海工装备制造的龙头企业。
服务绿色发展。践行“两山”理念,确定7个中院、16个基层院跨区域管辖环资案件,构建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依法审理环资案件,严惩偷排废水、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犯罪。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判决补种复绿37.4万株、修复土地650亩、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金1.15亿元。盘锦法院服务“退养还湿”,助力修复红海滩湿地。设立辽河口、蛇岛等司法保护基地。联合公安厅、生态环境厅等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与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文旅厅、林草局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保护合力。司法守护辽东湾精灵斑海豹,入选最高法院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案件1.1万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公正审理新加坡新鑫海公司提单纠纷案,入选最高法院“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平稳审结“康菲”溢油事故系列案,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妥善审理涉海洋运输、港口物流等案件,服务海陆大通道建设。设立沈阳、大连、营口、海事自贸区法庭,提供专业化便利化的争端解决服务,助力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
三、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期盼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司法的新需求。
守护民生福祉。通过审理“好意同乘”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案件,让民法典走入千家万户。审执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案件149.88万件。依法审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案件,平等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发布新业态劳动争议白皮书,为外卖骑手、电商主播等依法维权提供指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审理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案件,守护群众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帮助农民工兄弟追回“血汗钱”5.7亿元,让劳动者既“安薪”又安心。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继承等案件32.15万件,弘扬文明和谐家风。严惩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性侵、拐卖等犯罪,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筑起坚实司法屏障。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严惩侵害戍边英雄名誉权等犯罪,决不让英雄之名受到玷污。为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发放司法救助金,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
呵护“一老一幼”。依法审理赡养费等“涉老”纠纷,营造尊老爱老护老氛围。严惩以房养老、投资骗老、保健坑老等诈骗犯罪,守护百姓“养老钱”。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意见,依法审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推广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回访帮教等举措,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封存犯罪记录,帮助未成年人“无痕”重返正途。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严惩刘某猥亵儿童等一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开展“辽法护蕾”行动,358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辽阳、葫芦岛等法院送法进校园,让法治的种子在校园生根发芽。近五年未成年人犯罪数呈下降趋势。抚顺新抚区等三家基层法院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全力兑现胜诉权益。在省委领导下,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列入党委督办事项,形成共治大格局,执行工作四项核心指标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全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施网络查控、网络拍卖,促进公正高效规范执行。与公安、检察院等协调联动,健全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长效机制,精准惩戒和打击拒执行为,司法拘留9804人,罚款1778.05万元,判处拒执罪237人。开展涉民生、民企积案攻坚等专项行动。五年来,受理执行案件190.78万件,执结188.11万件,将“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
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聘任特邀调解员 7861人,与人社厅、省银保监局、省总工会等1123个机构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纠纷解决方案。认真落实省委强化源头治理的要求,推动“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辽宁建设”考评体系,诉前化解案件数逐年上升,尽最大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诉前。升级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集约式、菜单式服务。加强智能化改造,实现诉讼事务全流程“掌上办理”,网上立案64.51万件,跨域立案1.47万件,电子集约送达192.88万次,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便利百姓。
四、狠抓审判质效,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精管理、抓改革、强科技、重基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稳中向好。
创新管理提质效。坚持审判管理一体贯通三级法院,推动审判质效整体提升。上下级法院之间开展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565场,点对点直面问题、精准对下指导。依托审判质效管理平台,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实时展示全省127个法院和297个人民法庭质效指标,促进创先争优。建立类案强制检索和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发布参考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统一裁判尺度。全省法院一审改判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再审率同比下降,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
深化改革提质效。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向人民群众释放公正、高效、便捷的改革红利。构建制约有效、监督到位、权责统一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划定137个履职红线,院庭长监管“四类案件”,确保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精准适用认罪认罚。有序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速裁快审案件。推动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实现绝大多数案件在中基层法院高效审结,各级法院职能定位更趋科学合理。
科技赋能提质效。立足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将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开发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文书辅助制作等功能,促进“办案提速”。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应用,运用类案自动推送、裁判文书纠错等功能,助力“办案提质”。研发执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和大数据监督模型,打通“数据壁垒”,实现“科学监管”。辽宁智慧法院建设由落后到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前列,互联网综合业务平台、庭审云平台、区块链在线审判中台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创新案例。
强化基层提质效。基层承担全省法院87%的案件,是提升审判质效的关键。省法院以抓基层初始案件质效为中心,实施为期三年的强基工程,确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的决议》落地见果。制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五化”人民法庭建设标准和“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方案,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推进9方面44项任务。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下,为基层法院增编537个,动态调整法官员额108名,下派到基层挂职、任职199人,争取基层安保、便民设施和人民法庭智能化建设保障资金2.02亿元。调整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在农村设立综合性法庭,在偏远地区建设65个巡回审判点,在类型化纠纷相对集中的区域成立专业法庭、特色法庭,满足群众对“家门口法院”的期待。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推广车载法庭、移动科技法庭,让“流动的人民法庭”更好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本溪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阜新法院建立“1035”服务制度,辽河法院开展“司法赶大集”活动,护航乡村振兴,促进基层治理。2022年,110家基层法院主要质效指标持续向好。锦州石山法庭等2家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五、勇于自我革命,加快打造过硬队伍
大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全省法院438个集体、70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全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举办政治轮训班16期、理论读书班142期,三级法院院领导讲党课3248次,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正确认识每一起案件都与大局相关、与民心相连,努力实现最佳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提升业务水平。着眼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制定人才工作意见,推进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开设“辽法大讲堂”,改进教育培训方式,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创建“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培养储备一批能办案、理论强、会教学的审判领军人才后备队伍。以“评典型案例、推创新成果、树优秀人才”为载体,大规模开展学、练、赛活动,培育全国审判业务专家、36名省级审判业务专家、20名理论研究人才、100名办案能手、100名岗位标兵,人才培养呈现出“满园春色”的新气象。
持续正风肃纪。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细则,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将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审务督察覆盖全省法院。开展“学英模、争先进、做贡献”活动,弘扬全国模范法官滕启刚的先进事迹,引领干警公正裁判、干净干事、清白做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全省法院健全监督机制,构筑制度铁笼。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干警。
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监督
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审判权依法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配合专项调研检查。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民法典、实施外商投资法和民商事审判、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加强基层建设等情况,全面落实审议意见。认真办理意见建议。开展邀请代表视察、参加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办理委员提案。落实与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沟通协调机制,邀请委员进行民主监督,真心诚意听取意见建议。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公正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建立与检察机关的衔接互动机制,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355场,发布知识产权、行政审判等领域白皮书201份,庭审直播137万场,公布裁判文书410万份,召开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回应民愿。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我们深刻认识到: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的方向前进;必须坚持牢记“国之大者”“省之要事”,自觉围绕大局履职尽责;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必须坚持维护公平正义,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双轮驱动;必须坚持固本培元,狠抓队伍和基层建设;必须自觉接受人大和各方面监督,保障司法权公正行使。
辽宁法院工作的进步和经验的取得,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最高法院监督指导的结果,是人大代表监督帮助、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和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一是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加强;二是审判质效离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存薄弱环节;四是对司法权的制约监督仍需强化;五是极少数干警司法作风不端、违纪违法现象仍然存在。对此,我们正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总体思路和2023年工作安排
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为主线,锚定“上台阶、创一流”工作定位,狠抓“精管理、抓改革、强科技、重基层、提素能”五项重点工作,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工作现代化,在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上展现司法更大担当和作为。2023年,我们将全力以赴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一是以更大的担当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制定具体司法服务措施。紧扣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力防范各类风险,促进更高水平平安辽宁建设。聚焦“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优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服务创新驱动。加强涉外商事审判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促进东北海陆大通道和海洋强省建设。强化环资审判职能,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助力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
二是以更实的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合法权益,积极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打通查人找物、财产变现等堵点,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切实方便群众诉讼。
三是以更优的质效彰显公平正义。实现公平公正,提升执法办案质效是根基。坚持向管理要质效,加强一体化、精细化、闭环管理,促进审判质效整体提升。以改革思维破解高质量发展难题,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加快全域数字法院建设,让实现公平正义更加高效便捷。以抓初始案件质效为中心,强力推动强基工程,夯实提升审判质效基础。
四是以更严的要求锻造法院铁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理论武装,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法官恪守职业良知。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加大青年干部培养,加强专业化领军人才建设。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激励干警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服务发展大局。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下,坚决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发扬斗争精神,主动担当作为,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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