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5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辽宁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3年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评价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省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关于计划的决议,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笃定高质量发展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指标总体稳定,主要约束性指标基本实现,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3%,十年来首次超过全国增速,总量突破3万亿,振兴发展呈现多年少有的良好局面,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实现了“四个重大转变”,取得了突破性、转折性、历史性的成绩,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现首战告捷。同时也要看到:我省经济恢复向好的基础还不够牢固,有效需求不足,民间投资意愿不强,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地方债务、房地产领域、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仍不容忽视;基层“三保”困难较大,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还有一些短板。对这些困难和挑战,要深入分析研判,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4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符合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符合全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能够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和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有效衔接,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任务举措协调匹配、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辽宁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做好2024年计划执行工作的建议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做好计划执行工作至关重要。全省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聚力实施“八大攻坚”,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持续壮大综合经济实力。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牢牢抓住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重大机遇,用足用好中央支持政策,确保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充分释放消费潜能,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积极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绿色消费等新型消费。持续扩大有效益的投资,以15项重大工程为牵引,紧盯中央企业投资的新方向和社会资本投资的新动向,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降碳等领域,加快培育投资新增长点。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县域经济、民营经济,找准发展路径,努力补齐短板,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大力发展冰雪经济,深入挖掘发展潜能,推动文体旅深度融合。立足“一圈一带两区”发展格局,推动协同化、差异化发展,形成区域协调、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
(二)有效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提升战略支撑能力。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担当,分类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巩固粮食主产省地位,畅通北粮南运通道,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加强煤电油气运工作,推动国家基石计划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战略性物资储备基地;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和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加强军民融合,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做出辽宁贡献。
(三)积极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具有辽宁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创新,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全力打造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高质量建设22个重点产业集群。通过抓市场拓渠道、抓生产降成本,加快打造万亿级优质特色消费品工业基地。持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布局,加强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推动科研成果落地转化。抢先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在优势领域率先突破,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释放振兴发展活力。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开放促合作,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帮助经营主体排忧解难。扎实有序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央企与地方合作模式,加快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全力推动向东向北开放,积极推进交通、能源、数据、水利等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五)精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扎实推进金融化险改革,加大金融监管力度。用足用好中央支持政策,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统筹安排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妥善处置高风险房企和项目,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六)有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健全经济发展与收入增长联动机制,扩大重点群体就业,拓宽居民增收渠道。着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抓好“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发展银发经济。积极推进美丽辽宁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建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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