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4日在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郑 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坚强领导、最高法院正确指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和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诚履职,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39.81万件,审执结124.28万件,同比上升16.4%和15.35%。省法院受理案件2.41万件,审执结1.97万件,同比上升16.15%和11.35%。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严惩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等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案件1300件,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48件,严惩走私、制造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助力遏制毒品犯罪蔓延。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审结涉黑涉恶案件83件672人,惩处“保护伞”,执行到位“黑财”26.53亿元,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出重拳、下重手”,全链条打击为诈骗集团“输血供粮”“技术助攻”等关联犯罪,审结案件4004件,坚决守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严惩偷逃成品油消费税等涉税犯罪,有力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30件907人,彰显党中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依法审理红通人员回国受审案件,启动死亡、外逃腐败分子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助力织紧织密追逃追赃“法网”。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有力震慑“围猎者”、斩断腐败“利益链”。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危害群众和社会安全的罪行严惩不贷;坚持当宽则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3.65万人,适用非监禁刑和免予刑事处罚1.3万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加强被告人辩护权和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开展立审执全流程访情评估,加强访源治理。以“就是头拱地也要把老百姓的事办好”的决心推进“有信必复”,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涉诉初访量逐月下降。三级法院院长带头接访下访约访,成功化解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审结逃废金融债务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案件2688件,审结金融纠纷16.65万件,助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高标准建设沈阳、大连金融法庭,打造我省金融司法保护新格局。审结房地产纠纷4.23万件,助力兜牢“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底线。
二、坚持能动司法,聚力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升级开展“1+7”专项活动,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促进国企民企外企竞相发展。紧盯市场主体急难愁盼,整改不规范终结本次执行、超标的超范围“查冻扣”266件,清理长期未结案件858件,返还历史遗留胜诉退费1.64亿元,让市场主体吃下“定心丸”。立足打击保护服务职能,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审结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等犯罪案件183件。进企业、进园区开展帮企惠企活动,让市场主体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沈阳中院“送法助企健康行”活动入选全国工商联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案例。着眼更高水平司法保护,秉承“善意、谦抑、审慎、文明”司法理念,对47.4万件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盘活资产947.17亿元,及时修复企业信用4.03万件,将司法行为对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帮助一批企业渡过难关、轻装上阵。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携手省检察院、省工商联等18家单位,在全国率先推进刑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全流程适用,探索将企业合规延伸至民事、行政审判领域,推动企业祛病强身、健康发展。
依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大局下谋划推进,出台“服务三年行动30条司法措施”,引领全省法院在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展现司法担当。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出清功能,及时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有挽救价值的产业赋能升级、重塑优势。审结破产案件461件,盘活资产441.19亿元。妥善审理涉人工智能、新能源、数字产业等案件,助力新兴产业强筋壮骨。公正审理涉文化创意、冰雪温泉、体育运动等纠纷,促进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法保护涉能源交通建设等重大项目投资,设立诉讼服务站,助力央地合作项目落地。服务创新驱动,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加强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13万件。集中专业力量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护航科技自立自强。坚持严格保护,依法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让侵权者付出更重代价。拓展“司法区块链+”技术应用,上链存证数据223.27万条,着力破解企业维权举证难题。沈阳知识产权法庭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案件2260件。妥善审理孟加拉河底隧道建设多式联运合同纠纷,助力企业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入选央视“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提名案件”。深入企业帮助解决法律难题,让企业放心大胆“走出去”。落实外商投资法,依法保护外商合法权益,坚定外企来辽投资兴业信心。成立东北首个国际商事多元解纷中心,化解纠纷459件,努力打造国际商事解纷优选地。出台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系列司法举措,妥善审理涉海洋工程、海洋能源、海洋运输等案件,服务海洋强省建设。大连海事法院创办中英双语网站,讲好法治故事,提升中国法治影响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156件,以最严密法治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恢复性司法,判决补种复绿4.33万株、增殖放流7403.54万尾、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金1504.6万元,推动修复土地4647.45亩。开展司法保护黑土地专项行动,严惩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基本农田等案件,守护耕地“大熊猫”,稳住“米袋子”。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朝阳法院严惩盗掘牛河梁遗址犯罪,有力保护中华文脉。与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草局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系列专项行动,与江苏、吉林等法院围绕滨海湿地、鸭绿江流域保护共建司法协作机制,合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助推法治辽宁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3万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协同省司法厅建立行政案件异常增长预警机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从源头上减少类案多发高发。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促进案结事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明断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件”,讲好法治“大道理”,让司法有力度、有温度。丹东、铁路等法院运用短视频、微电影,发布典型案例,增强群众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辽阳、铁岭、辽河等法院通过车载法庭、流动法官服务站,深入企业、街道、社区、村屯以案释法,助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践行人民至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保障民生福祉。民生“小”案件关乎民心“大”政治。审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涉民生案件30.6万件,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依法惩治抢夺方向盘、高空抛物、医闹医暴、“毒减肥药”、“甲醛白菜”等犯罪,保护老百姓出行、头顶、就医、用药、餐桌安全。妥善审理电商、平台等纠纷,破解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等维权难题,促进守信经营、安心从业、放心消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获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工商联等联合通报表扬。审结土地承包、虚假农资、农产品加工等涉农纠纷4960件,帮助农民工兄弟追讨“血汗钱”2071万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婚姻家庭和谐幸福,化解家事纠纷6.97万件。严厉打击家庭暴力,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妇女儿童老人撑起法律盾牌。严惩“投资养老”“注册送礼”“免费旅游”等养老诈骗犯罪,追回“养老钱”7424.16万元。妥善审理精神赡养、养老照护等涉老纠纷,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依法维护军人军属权益,审理某网络平台侵犯军人名誉权肖像权案,坚决捍卫军人尊严荣誉。发放司法救助金,传递司法温暖。
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探索少年审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改革,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一体化保护,审结案件1.13万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适用非监禁刑、轻罪记录封存,深化心理疏导、回访帮教,最大限度挽救失足少年。妥善审理“小良、小徐司法救助案”,帮助未成年人走出困境、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严惩“隔空猥亵”等新型犯罪,判处终身从业禁止9人。开展“辽法护蕾”行动,聚焦校园欺凌、新型毒品等问题送法进校园,设立“携手护青苗”工作室、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晴空。抚顺、营口、葫芦岛法院等4个集体、3名个人获全国妇联表彰。
破解执行难题。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协同公安、检察、信用中心等,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房产、汽车、证券等16类财产一键查控,畅通查人找物渠道。加强网络司法拍卖,成交97.14亿元,解决资产变现难题。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司法拘留1244人,移送追诉173人,执行到位率同比提升11.74个百分点。执行工作做法在全国法院推广。全省法院共执行到位1332.92亿元,用“真金白银”兑现群众胜诉权益。
做优诉讼服务。加强科技应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暖心的司法服务。推进线上服务“不打烊”,依托诉讼服务网、微信小程序、智慧执行APP等,网上立案27.73万件、网上开庭6.69万次,电子送达率达81.79%,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实现全业务“掌上办理”。推进线下服务“全覆盖”,强化跨域立案、诉讼费收退等一站式诉讼服务,设立导诉员、律师工作站,为老年人、残疾人弥合“数字鸿沟”。22个诉讼服务中心入选首批“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十大最具品质一站式建设改革创新成果。
减轻群众诉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坚持“请进来”,聘请特邀调解员进驻法院、入驻在线调解平台,与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妇联等12家单位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汇聚多方调解力量,为当事人提供更低成本、更少对抗、更利于修复关系的纠纷化解途径。主动“走出去”,支持指导人民调解,与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建立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前提下,探索将9类纠纷引导至人民调解,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依当事人申请,予以司法确认、适用督促程序,让调解更具刚性,让履约更加顺畅。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登记立案,防止“久调不立”。立足“抓前端、治未病”,依托司法大数据,关注与百姓生活相关的深层社会治理问题,聚焦房地产、信用卡纠纷等高发类案,发出司法建议212份,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通过司法建议,协同公安机关解决摩托车上牌问题,有效防止每年近4000件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实现类案无讼。
四、聚焦提质增效,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优化审判管理。审判质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省法院坚持抓管理、提质效、促公正。按照“一体化、精细化、闭环”管理要求,优化审判管理“三项机制”。优化大数据分析研判机制,各法院共组织大数据分析研判466场,深挖数据背后的质效问题和管理症结,找准“小切口”,逐一研究破解,以“点”的整改带动审判质效“面”的提升。优化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机制,上下级法院共开展面对面评议265场,点对点直面问题,精准对下指导,通过贯通管理带动三级法院质效一体提升。优化审判质效管理激励机制,升级审判质效管理平台,实时展示128个法院和297个人民法庭质效指标,促进争先创优。完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突出“案-件比”等主要指标的“指挥棒”作用,引领全省法院以最优质量、最少环节、最佳效果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全省法院主要审判质效指标连续八个季度同比向好,审判质效管理平台获评“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创新案例”。
深化司法改革。坚持以改革破堵点、提质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审判责任,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委会工作规则,推动院庭长常态化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构建权责一致、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确保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繁简分流,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速裁快审47.36万件。鞍山法院推行诉答文书规范化,方便律师和当事人快速聚焦庭审焦点,提高庭审质效。规范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对具有指导意义、涉及重大利益等案件,由省、市级法院提级管辖,发挥典型案件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上级法院审级监督和再审纠错力度,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
夯实基层基础。全省88%的案件在基层,抓好基层建设是抓好审判质效的关键。省法院始终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的决议》,持续擦亮“强基工程”品牌。狠抓初始案件质效,举办基层法院院长、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加强对质效薄弱法院的业务指导,着力提升在初始案件中一次性实质解决纠纷的能力。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发布类案指引,用好“法答网”,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基层法院的初始案件质效稳步提升。狠抓人财物保障,在各级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坚持推进力量下沉、资源下投。为基层法院及时招录公务员、遴选员额法官,选派优秀法官到基层挂职任职,推动解决诉源治理、历史遗留胜诉退费、基层基础建设等资金保障问题。狠抓人民法庭建设,三分之二的法庭建成“五化”法庭、三分之一成为示范法庭,引领带动人民法庭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本溪平山区法院等5家基层法院受到最高法院表彰,锦州凌海市大凌河人民法庭工作入选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
五、抓实严管厚爱,持续锻造新时代法院铁军
开展主题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求真务实开展调查研究,贯通整治问题51个,建章立制30项,队伍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更加执着。176个集体、359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表扬,3家单位被最高法院命名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提升专业能力。加强领军型人才全周期培育,推动“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向中基层法院延伸,储备了一批办案精、理论强、教学优的优秀审判人才,打造出一批精品案例、精品课题、精品课程,形成了以“一枝独秀”引领“满园春色”的人才培养新气象。立足实战实用导向,与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等共建司法研究与实践基地,邀请全国知名专家授课,采用研讨式、案例式、情景式培训方式,开展分级分类培训。以“评推树”为抓手开展大规模学练赛活动,培育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5人、省级审判业务专家43人,涌现出理论研究人才20人、办案能手100人、岗位标兵100人。一批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平台发表、获奖,一项课题获评最高法院重大优秀成果。
推进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健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激活干部,建强队伍。拓宽源头活水,储备优秀年轻干部,不断充盈“蓄水池”。加强实践锻炼,匹配“传帮带”导师,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经风雨、壮筋骨、长才干。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建立政治素质档案和成长档案,全方位、多角度考察识别,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
严格正风肃纪。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对中、基层法院开展政治督察和司法巡查,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贯通“管案”与“考人”,探索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激励干警担当履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开展警示教育,培育司法良知。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逢问必录”成为广泛自觉。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三不腐”,涵养新风正气。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提升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具体举措。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贯彻落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审判质效的决议情况,接受专题询问,落实审议意见。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代表建议216件。邀请代表视察、参加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5148人次。
认真接受政协监督。专题通报法院工作,参加协商座谈,93件政协提案全部办结、及时反馈。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系,邀请委员民主监督2121人次。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公正审理抗诉案件,配合省检察院完善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机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特约监督员392名。推进阳光司法,举办见证“司法护航三年行动”开放日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68场,发布典型案例330个,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发布审判白皮书等工作,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视可感。
各位代表,2023年是辽宁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全面振兴迎来了新一轮发展的春天。一年来,全省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监督帮助、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和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是干警司法理念与新时代发展要求还未完全跟上、适应;二是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的精准性、实效性还需增强;三是案件审判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四是队伍素能仍需提高,知识产权、金融、涉外审判等领域专业人才短缺,干警违纪违法问题还有发生。对此,我们将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精神,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能动司法,提质增效,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攻坚战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紧扣打造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八大攻坚”重点任务,完善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战的司法措施。聚焦高水平安全,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助力更高水平平安辽宁建设。聚焦高质量发展,优化升级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在服务产业体系建设、创新驱动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美丽辽宁建设等方面精准发力,全力以赴为三年行动保驾护航。
二是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及时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创新诉讼服务举措,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
三是以更大力度彰显公平正义。锚定“审判工作要走在全国前列”要求,坚持向管理要质效,持续推动审判管理一体贯通三级法院,促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坚持向改革要质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向基层要质效,纵深推进“强基工程”,着力提升初始案件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深化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加强专业化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能。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以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果。
各位代表,击鼓催征,奋楫扬帆。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以时不我待的奋斗姿态,咬定目标,笃行实干,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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