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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辽报二版 作者:system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7日

  (2024年1月26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青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在省委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打造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八大攻坚”重点任务、实现“十个万亿梦”,能动司法,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中展现司法更大担当和作为。

 

  原链接地址:https://epaper.lnd.com.cn/lnrbepaper/pc/layout/202401/27/node_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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