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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法检查指出

来源:辽报二版 作者:赵英明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

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 加快推进健康辽宁建设

本报讯 记者赵英明报道 为加快推动新时代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近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执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别到阜新、盘锦、葫芦岛三市,深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盘锦双台子区、葫芦岛兴城市,实地检查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康养服务中心、医疗健康企业等,并在沈阳市开展了随机抽查。其间,在各地及省卫生健康委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及意见建议。

据了解,我省各级政府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法律,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推进健康辽宁建设,截至2020年年底,我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等各项主要健康指标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我省投入保障力度持续增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执法检查组对我省及各市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大法律贯彻实施力度,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明确发展思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加快推进健康辽宁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执法检查组指出,要坚决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加强基层防控能力建设。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夯实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加强精神卫生疾病、传染病、妇幼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机构建设,保证依法开展特殊人群的基本医疗及卫生健康服务。

执法检查组指出,要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的领导责任、投入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县级医院建设,让群众就近享有健康服务。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医药、医保、医疗改革联动。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的能力。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医保支持政策,促进分级诊疗。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促进专业人员向基层流动。

执法检查组指出,要全力推进实施健康辽宁行动,针对群众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完善健康促进政策,建立健康奖补机制,加强综合干预。强化儿童重点疾病筛查干预,加强学生健康教育管理。完善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防治服务保障机制。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推进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完善法律配套政策,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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