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执法检查工作。
本次执法检查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严格执行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监督权。通过检查,全面了解中医药法贯彻实施情况,围绕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法律实施机关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新形势下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确保中医药法落地见效,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本次执法检查在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六方面内容:中医药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情况;中医药参与疫情防控的经验做法;中医药法有关重要制度的建设情况,主要包括考核注册、质量管理、特色发挥、配套制度等;中医药法有关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全省的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中医药事业财政预算投入、中医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政策的执行情况;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队伍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法律制度的建议。
据介绍,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2019年开展了中医药法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还将着重检查我省2019年执法检查提出的监督建议落实情况。
日前,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省政府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并将到沈阳、抚顺等地和辽宁中医药大学等省直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