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沈阳市创卫办主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谷军营,市创卫办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朱向雷一行4人来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代表沈阳市委、市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授予“沈阳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暨取得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阶段性成果贡献单位”荣誉称号,并感谢省人大办公厅对沈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所做的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于言良接见了沈阳市创卫办的同志,并与其进行了座谈。办公厅副主任郭春生代表省人大办公厅接受了贡献单位奖匾。
办公厅行政财务处副处长孙立刚被评为“沈阳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暨取得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阶段性成果先进个人”,一并接受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