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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办事机构

来源:本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5日

  一、经济法规处职责:负责与经济、金融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审议意见起草工作,负责与经济、金融有关的执法检查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报告起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负责本委员会党的建设和督查、考核、文电、档案、保密、文字综合、宣传、会务等工作,负责对口单位沟通联络工作。

  二、经济监督处职责负责与经济、金融有关的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专题询问、视察、特定问题调查等具体组织实施及相关报告起草工作,负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财政预决算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初步审查和开展经济形势分析。

  三、预算审查处职责。负责省人大常委会及预算工委有关预决算审查监督、财税立法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提出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建议,负责预决算审查监督和有关财税、审计立法方面的调研、执法检查、视察,负责对预算加强全口径审查,负责评议和督查督办的具体工作,负责财税、审计方面法律法规征求意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代表议案办理工作。

  四、预算监督处职责:负责省人大常委会及预算工作委员会有关预算执行监督、审查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联网监督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提出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建议,负责对预算加强全过程监管。

  五、国有资产监督处职责: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和审议、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负责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情况年度综合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专题询问、视察、特定问题调查等具体组织实施及相关报告起草工作,负责开展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工作,负责与对口单位沟通联络工作,负责协助省人大常委会指导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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