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揭示问题的整改工作,积极完善整改机制,强化追责问责,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整改报告重点突出,对审计揭示问题的整改情况做了回应,整改力度较大,大多数问题已经得到纠正,但还有一些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等措施逐步整改。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整改工作表示满意。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审计工作要把握好尺度,推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正确处理做好审计工作与支持改革发展的关系。要掌握好政策,处理好政策与法律的差异问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要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在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应利用法治思维去解决问题。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对于审计发现的重复发生的问题,要深入研究体制、机制上的原因,要从主观、客观两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被审计单位在整改的同时,要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议开展联合审计,针对某一问题全省统一行动,彻底解决屡改屡犯问题。对同一问题的整改措施和办法,应依据中央明确规定来执行,体现政策的一致性。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人大要认真探索如何开展审计的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