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次审议的项目(7件)
1.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
2.辽宁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
3.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废止辽宁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4.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5.辽宁省档案条例(修订)
6.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东北地区旅游业协同发展的决定
7.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
此外,继续做好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全面清理的后续工作,对部分法规进行集中打包修改或者废止;适时修正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
二、预备审议的项目(4件)
1.辽宁省矿山修复利用条例
2.辽宁省禁毒条例
3.辽宁省职业教育条例(废止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4.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
以上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研究起草,条件确实成熟的,经研究后按程序启动审议。
三、重点调研的项目(15件)
1.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
2.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
3.辽宁省海洋渔业和渔船管理条例(废止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辽宁省渔船管理条例、辽宁省渔港管理条例、辽宁省水产苗种管理条例等法规)
4.辽宁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5.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6.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修订)
7.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货运车辆道路通行监督管理的决定
8.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
9.辽宁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修订)
10.辽宁省科尔沁沙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条例
11.辽宁省平安建设条例
12.辽宁省边境沿海地区边防管理条例(修订)
13.辽宁省文物保护条例
14.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15.辽宁省养老服务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