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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开展《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来源:环资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7日

    大伙房水源地承担着全省2300万人口的饮用水供应任务。保障大伙房水源地水质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既是重大环境问题,也是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法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副主任张铁民为组长,部分省人大环资城建委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先后赴本溪和抚顺市进行了检查。同时,召开政府相关部门、五级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和企业代表座谈会,听取各方面对《条例》贯彻实施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法规条文,采取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重点围绕《条例》关于禁止或限制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8个方面规定开展检查。

       7月3日和8月28日,执法检查组分别组织召开了两次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听取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关于《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并部署省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开展调研,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出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应当采取的措施及有关意见建议。8月29、30日,9月3至5日,执法检查组先后赴本溪市桓仁县,抚顺市新宾县、清原县、抚顺县、东洲区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组实地检查了桓仁县五女山庄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拆除情况、抚顺市东洲区营盘湿地建设和退耕还草情况等18个项目。同时,检查组还利用两个半天时间随机抽查了桓仁县9艘旅游船处置情况、抚顺县上马镇通什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7个项目。期间,执法检查组召开了两次座谈会,听取两市、四县一区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 与五级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座谈,倾听各方面意见建议。

       检查组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定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深入查找条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组还把重要的法规条款梳理成调查问卷,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发放调查问卷110份,了解条例掌握情况,推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实地检查后,执法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环资城建委起草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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