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栏目 > 详情页
首页 > 机构 > 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 > 工作动态 > 监督工作 > 执法检查和视察 >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铁民带队 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铁民带队 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环资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8日

9月26日至2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铁民带领《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组,对抚顺、辽阳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辖区县(市,区)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条例》和宗教工作情况汇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实地查看了三惠寺、基督教堂、天主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两市在贯彻《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张铁民副主任指出,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市政府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条例》的宣传培训,把《条例》普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工作。二是要高度重视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始终坚持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这一宪法原则,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抵御境外渗透工作协作机制。高度重视互联网宗教问题,坚决防范网上非法传教、境外渗透和开展非法活动。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明确宗教团体的职能定位,理清其与党政部门、宗教活动场所、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引导支持宗教界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四是要抓紧修订完善宗教事务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针对我省《条例》与国务院《条例》相对滞后问题,抓紧修订完善宗教事务法规,将涉及宗教的其他社会事务尽量纳入相关法规条款,使宗教组织、关系、行为都有明确规范。五是要规范对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认定,强化对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相关附件: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