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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反家庭暴力法》、《辽宁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调研组到本溪市、丹东市开展调研工作

来源:内司委 作者:内司委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0日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为进一步了解《反家庭暴力法》、《辽宁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以下简称“一法一规”)在全省贯彻实施情况,不断推动我省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进程,健全完善我省反家庭暴力的法律保障体系,7月17-20日,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李旭带队,团省委、省妇联、省人大代表、高校专家组成调研组到本溪市、丹东市围绕我省“一法一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团省委书记赵红巍、省妇联副主席吴秋菊,本溪、丹东部分省人大代表等参加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两市政府及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妇联组织等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深入基层社区、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妇联组织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等实地进行考察,与反家庭暴力一线工作者、专家学者等座谈交流,深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在充分肯定两市贯彻“一法一规”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对今后深入做好反家暴工作提出了意见,指出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重点要做到四个强化。一是要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三八维权周”“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专项宣传活动,普及反家暴法规知识,增强群众维权意识,营造“人人懂法律、家家享和谐”的社会氛围。同时,把宣教活动作为与群众互动沟通的过程,从中及时发现问题,提高工作预见性。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紧密合作,充分发挥公权力的干预,使家庭暴力得到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促进“一法一规”贯彻落实。三是要强化机制建设。各部门要建立干预反家暴联动机制,做到及时介入,及时干预,及时解决。四是要强化实效。要发挥社会组织、专业机构的作用,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婚姻家庭关系指导、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综合维权服务。从排查化解、投诉受理,到接警处置、定期回访等实行全程干预和综合维权服务,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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