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1日,省十三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会议由马方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林鲁波、金峰,委员李强、张薇、赵红巍、侯明晓、郭洪生参加会议。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主要有三项议程,传达了省市县乡人大负责人会议精神,各位组成人员进行了座谈发言;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人大内司委关于《辽宁省司法鉴定条例(草案)》审议意见,会议研究讨论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工作方案(草案初稿)。
马方主任委员在作会议总结时指出,5月3日召开的省市县乡四级人大负责人会议,吹响了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号角,为全省各级人大和全体人大工作者准确把握新时代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更新观念,奋发有为,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县乡人大负责人会议精神,一是讲政治,站位要高。要积极推进“两个机关”建设,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全过程,主动站位民主法治第一线、推进和保障振兴发展第一线。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内务司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内务司法各项工作。二是讲大局,工作要实。必须紧扣振兴发展的重点问题,抓住关键环节,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等重点,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聚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三是讲学习,能力要强。委员会各位组成人员及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履行好职责,参加好会议,发挥好作用。要更新观念,奋发有为;要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要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
马方主任委员最后强调,要勇于创新,不为惯性思维和惯例做法所束缚,使内务司法工作有新气象新作为;要注重增强工作实效,选题要准,把工作干在点上,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在切实管用上做文章,使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