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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我省医养结合情况开展调研

来源:教科文卫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1日

   为推动我省逐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2018年9月,教科文卫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杨关林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我省医养结合情况开展调研。在听取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老龄办等部门的汇报后,组成三个调研组,分别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带队,赴沈阳、营口、朝阳和葫芦岛兴城市,通过听取当地政府汇报、召开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实地考察各级各类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等方式,深入了解我省医养结合的实际情况。教科文卫委部分委员、省人大代表和中国医科大学吴华章教授参加调研。  

   通过调研了解到,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繁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已有很大进展。我省医养结合服务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看好。  

   调研中发现,我省医养结合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顶层设计缺失,多头管理不畅。医养结合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需要有符合实际的整体规划和强有力的体制保障,但我省目前在这两个重要方面都存在较大问题。  

   二是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相互嵌入缺乏细化管理办法。目前虽然政策上允许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可以纳入医保管理,但没有可操作的细化办法。公立医院开展医养结合也面临着如何收费、入账和分配的一系列问题。  

   三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够,民营机构发展艰难。由于养老院投入大、周期长、周转慢、利润低,银行不愿向民营机构发放经营医养结合项目的贷款。有些民营医养结合机构定位过高,普通百姓住不起,入住率不高。一些民营医养结合机构对老人护理不周,降低了老人对民营养老院的信任度。  

   四是医养专业医护人才匮乏,制约医养结合机构快速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调研组提出六项建议:  

    一是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契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后,应对我省医养结合供需状况进行深入调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整体发展规划,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精准施策。  

   二是细化相关政策,打通养老、医疗和医保的政策通道。有关部门应就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出台具体政策,界定“医”和“养”的标准,明确医保报销的是“医”的部分, “养”的部分应该在政府层面建立护理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去实行。  

   三是多策并举,大力扶持民营医养结合机构快速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优先开设老年病医院、专科医院、护理医院、康复医院等专业医疗机构。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在土地规划、市政配套、机构准入、人才引进、执业环境等方面与公办机构一视同仁。  

   四是充分利用基层公立医院的闲置床位,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要通过政策激励促进公立医疗机构转型,利用闲置房间拓展医疗养老结合功能。现有的基层医院、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应结合实际,开辟康复病区,适当增加康复床位,结合中医康复治疗,为失能老人提供住院治疗。  

   五是采取特殊政策鼓励医护人员进入医养结合结构。养老机构医护人员应纳入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管理,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和推荐评优等方面,给予比其他医疗机构更为优惠的政策倾斜。制定特殊政策,对于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的高校和专科学校毕业生给予奖励性补助。对于在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医护人员也给予资金奖励。  

   六是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打造全方位养老服务新模式。充分发挥中医在医疗、护理、养老、康复全过程中的优势,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倡导家庭养生、健康养老的服务模式。要利用好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特殊作用,把中医药优势与地域优势结合起来,打造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养生养老产业基地。  

   调研结束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调研中了解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汇总、梳理,形成了调研报告,在10月30日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上作了汇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对此次调研所取得的成果和教科文卫委员会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持续关注,加强相关领域地方立法。  

   辽宁日报对本次调研情况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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