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副主任张铁民任组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于5月27日至6月10日分别到盘锦、丹东、沈阳三市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赴盘锦市的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市场、盘锦科技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浩业化工有限公司,丹东大信制钉制针有限公司、东港十字街圣野浆果合作社、东港十字街馨艺山庄,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沈阳华美食品(新辉肉禽)有限公司、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学等地,实地了解就业政策、创业带动就业、职业教育培训开展等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三市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三市政府汇报“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与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交流,了解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听取意见建议,对三市在“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中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
检查组指出,我省就业大局总体稳定,但当前就业工作面临的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当前就业形势,切实提高对落实好“一法一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我省各项促进就业创业法规政策,为稳定扩大就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检查组强调,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一法一条例”全面有效实施,提升就业水平,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要做到学法懂法,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民生问题,结合实际研究促进就业的方式方法,通过积极的政策加强引导就业,创造就业岗位,充分实现就业资金投入效益最大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对当前国内外形势进行研判与分析,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找准创业就业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工作建议。
检查组建议,加大“一法一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注重培训效果,引导正确的就业观,切实提高全社会执行“一法一条例”的自觉性,切实提升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