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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9年1月)

来源:人大常委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

——2019年1月17日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孙轶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8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是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两个机关”、站位“两个一线”取得重要成果的一年。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一府一委两院”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站位民主法治第一线、推进和保障振兴发展第一线,努力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推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进步,展现了新时代辽宁人大的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

(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振兴发展的关键问题立法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落实省委立法要求,顺应振兴发展急需,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22件,废止1件,批准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17件。

推动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积极构建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体系。为进一步破除对企业的束缚和干扰,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基础上,组织起草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和开发区条例,依法保障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开发区规范运行、健康发展,初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体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均为国内相关领域首部省级地方性法规。制定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明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改革创新动力。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全面清理、及时废止和修改不适应振兴发展需要的法规。

推动绿色发展、共享发展,立法保障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解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制定节约用水、水污染防治、绿色建筑条例,修改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清理全省各级生态环保类地方性法规,织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保护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突出民生领域立法,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规定。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制定重要立法事项第三方评估工作规则,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落实立法专家顾问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分批次邀请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深入开展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落实公众意见采纳和反馈机制。对报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首次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搭建省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并试运行,实现网上接收、电子报备。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一年来,常委会立足振兴发展全局,紧扣全省中心工作,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1项,组织执法检查8项,开展专题询问1项、视察2项、专题调研37项,作出决议决定7项。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不兑现承诺等突出问题。调研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合并重组,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助力改革。听取审议经济社会发展、审计及整改等报告,实事求是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坚决贯彻“先生活、后生产”原则,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修订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制定预算决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办法,建设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审议国有资产管理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报告,加强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听取审议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报告,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调研,在全国省级人大首家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对政府支出预算结构和政府性债务进行剖析检查。

围绕补齐拉长经济结构短板,推动培育壮大新动能。落实省委部署,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积极性,调研全省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并开展“回头看”,巩固改革成果,促进乡镇发展、乡村振兴;调研市民和城市资本下乡、乡村旅游发展、特色乡镇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自治县民族经济发展等情况,视察辽西北现代农业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积极破解历史遗留问题,调研新城建设,针对新城区高质量发展和有效解决存在问题提出建议。调研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推动解决“墙里开花墙外香”问题。调研对外开放、自贸区建设情况,听取审议相关报告,推动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调研文化产业情况,促进新业态发展。

围绕巩固北方生态屏障,推动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依法保障生态安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调研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综合利用,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检查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跟踪监督省重点输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省政府迅速落实监督建议,建立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调研落实生态环境建设责任制相关法规政策和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调研报告经省委转发指导全省工作。以“推进污染治理、建设美丽辽宁”为主题,开展辽宁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围绕解决民生领域短板,推动振兴成果共享。持续跟踪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关注产业扶贫、贫困户子女就业和大病就医等,确保脱贫不返贫。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调研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助力辽宁振兴发展情况,听取审议相关报告,并重点就高校毕业生在辽就业创业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提出将增收学费与鼓励在辽就业挂钩的建议,为振兴发展培养人才、留住人才。调研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听取审议相关报告,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下力气推动解决中小学违规补课、建设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针对老龄化严重趋势,调研医养结合,促进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提高老有所养水平。检查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列出宗教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清单,促进突出问题整改。视察、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平安辽宁建设。持续监督加强法院执行工作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并审议相关报告,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的主要民主渠道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更加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健全完善“双联系”制度,扎实推进“双联系”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制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基层全国人大代表、联系常委会委员办法,实现联系基层代表的全覆盖,力争形成上下贯通、联系紧密、运转有效的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和反映网络。一年来,主任会议成员、常委会委员与359名省人大代表建立联系,主任会议成员与42名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建立联系;邀请16名全国人大代表、46名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60余人次省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

强化代表监督管理,有效提升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在全省开展“牢记责任和使命,争做人民好代表”主题活动,制定优秀代表建议评选表彰办法,增强代表职务意识,激发代表履职活力。举办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实现基层省人大代表培训全覆盖。完善代表履职考评制度,出台省人大代表辞职办法,对履职意愿不强、不称职、不作为的代表,可劝辞或罢免代表职务,打破代表“只进不出”局面。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素材征集、审核把关、交办督办工作,共办理议案2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714件;跟踪督办重点议案建议,推动省政府有效解决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辽宁工匠激励机制、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严重匮乏等一批振兴发展急需、人民群众急盼的问题。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创办《民情反映》,将一些群众意见较大、矛盾突出的问题及时反映给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改善辽宁营商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自身建设,为人大履职尽责提供坚实保障

一年来,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建设引领自身建设,确保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建设“两个机关”、站位“两个一线”为定位,以加强上下联动为途径,激活、用好全省各级人大干部队伍。解放思想、打破惯例,首次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市县乡四级人大负责人大会,明确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使命和任务,向全省各级人大发出建设“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站位“民主法治第一线”“推进和保障振兴发展第一线”的号召,人民日报予以专题报道。首次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全面对接工作,主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首次举办4期市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培训班,全方位提高全省人大干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作用,形成全省人大系统上下联动、共促振兴的良好氛围和生动局面。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完善制度为保障,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首次制定出台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意见、党组工作规则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实现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健全人大新闻发布会制度,确保履职进行到哪里,宣传就跟进到哪里。抓住中央巡视整改有利契机,梳理出111个突出问题和216项整改措施,形成4本整改台账,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肃清拉票贿选恶劣影响;制定机关管理制度30余项,建立长效整改机制,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

以强化宗旨意识为目标,以提升业务能力为抓手,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将2018年确定为“机关作风建设年”,制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弘扬新风正气,树立良好导向。首次举办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培训班,提升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首次制定出台常委会会议请假规定,严肃出席纪律,提高审议质量。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多层次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首次开设常委会机关“周五大讲堂”,搭建机关干部学习交流研讨平台,以思想大解放促进工作再抓实;首次制定机关督查和绩效考核工作规定,建立“督考合一”工作机制,激励人大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塑造人大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一年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5人次;完善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党委推荐提名人选在人事酝酿阶段见面工作机制。

一年来,积极拓展对外交流合作空间,出访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和伊朗,接待外国来访代表团13批次、170余人,深化与美国犹他州议会的机制性交流,促进经贸、教育、旅游等领域合作项目有效对接。制定外事工作制度,健全交流机制,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是省人大常委会调整工作定位、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的一年,是紧贴中心、实干担当的一年,是解放思想、务实创新的一年。立法工作更加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聚焦,针对急需,快立先行,为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监督工作更加向“两个一线”聚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破解难题,为振兴发展献计出力;代表工作更加向诉求表达聚焦,心系民生,反映民情,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自身建设更加向“两个机关”聚焦,振奋精神,提升素质,适应人大工作新形势需要。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厉行法治,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必须紧紧围绕省委部署和全省中心工作,服务振兴发展大局,抓住痛点堵点,精准发力、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必须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诉求表达,凝聚智慧力量;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履职培训,大兴调查研究,深化作风转变,培养思想解放有深度、干事创业有激情、破解难题有招法的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人大系统上下联动,建设“两个机关”、站位“两个一线”的新实践还有待深化;各项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增强;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呼声的服务保障工作还有待强化。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的工作安排

201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持续深化之年,也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两个机关”、站位“两个一线”的提质升级之年。新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补齐拉长“四个短板”、推动落实“六项重点工作”,聚焦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聚焦打造全方位振兴发展新动能、聚焦保障重点民生事项、聚焦民主法治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解放思想、勇于担当,依法履职、善作善成,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

——针对振兴发展薄弱环节立法,补齐拉长体制机制短板。聚焦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制定修改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共信用信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法规。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破解制约辽宁振兴短板,加快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民生事项、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法规。服务重点改革事项,集中清理机构改革有关法规,修改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立法资源向振兴发展急需的经济、社会、民生事项集中,国家法律已作出明确规范的,一般不再制定实施性法规。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急需先立快立,成熟几条出台几条。完善立法论证、听证制度,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做好法规草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工作,建立健全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重要法规草案制度。强化对下立法指导,突出地方特色、管用有效。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落实审查结果反馈制度,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

——抓住推动“六项重点工作”关键之处,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组织动员全省四级人大、五级代表开展联动监督,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和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围绕保民生、保运转,严防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实现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检查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围绕激发内生动力,持续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红利释放,组织四级人大联动开展 “乡村振兴——人大在行动”调研,推动市民和城市资本下乡、飞地经济发展;调研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听取审议相关报告,提升科技创新对振兴发展的支撑力;推动服务业快速发展,跟踪监督乡村旅游,调研旅游业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围绕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听取审议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检查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调研绿色农业发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综合利用;跟踪监督省重点输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辽西北现代农业发展、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和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围绕建设开放合作高地,调研通关便利化,跟踪监督对外开放工作。围绕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检查就业促进法及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推动促进就业政策有效落实;视察我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督促政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新增专项资金、项目和举措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确保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检查中医药法实施情况,推动中医事业和中药产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调研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情况,听取审议相关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围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我省监察法实施情况;推动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检查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听取审议相关报告;在调研基础上,听取审议依法打击和预防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情况的报告;调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完善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调研省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的实施情况,促进公民学法守法,强化全社会法治观念。

——着眼于立法权监督权融合互补,充分行使决定权。贯彻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部署要求,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深化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融合,围绕全省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依法对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决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决议决定落实到位。

——严格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规范宪法宣誓程序,提高选举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改进申诉控告工作,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和意见建议,对破坏营商环境影响恶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时提出处理建议。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振兴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建设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动员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当好民情民意的信息员、社会矛盾的调解员、解放思想的战斗员、营商环境的监督员,成为本职工作的模范、打造振兴发展新动能的先锋、践行新时代辽宁精神的表率,在推动振兴发展第一线建功立业。创新代表履职组织方式,建立完善专门委员会联系代表活动机制,按照代表的专业领域和岗位实际,邀请代表参与专门委员会各项履职活动;探索建立专门委员会服务代表提出建议、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深入推进“双联系”工作,继续开展“牢记责任和使命,争做人民好代表”主题活动,拓展上下级代表联系渠道,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诉求得到有效解决。推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升级改造,严格落实省人大代表辞职办法,强化管理监督,督促依法履职。

——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努力提高自身建设水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把常委会和机关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锲而不舍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重视和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支持和保障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职。提高全省人大系统整体工作水平,加强联系和指导,密切协同和联动,开展基层人大干部培训,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创新经验。加强人大工作智库建设,推进人大制度理论和工作实践研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扩大辽宁人大工作影响力。围绕省委年度外事工作重点,畅通用活与外国地方议会交流机制,带动经贸往来,促进全面开放。

各位代表,新时代的蓝图已经绘就,新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攻坚克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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