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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22年1月)

来源:人大常委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1日

——2022年1月21日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孙  轶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也是辽宁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中共辽宁省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强化创新制度供给、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突出政治性、彰显时代感,为奋力开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年来,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制定省本级地方性法规10件、修改2件、废止1件、正在审议2件,集中清理7件;批准设区的市报批的地方性法规47件、自治县报批的单行条例和决定13件;听取审议专项报告22个,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询问2项、专题调研21项;作出决议决定1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5人次;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638件代表议案建议全部办结,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年来,常委会工作最显著的特点是紧跟省委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工作安排,紧扣振兴发展的实际需要,紧贴人民群众的呼声期盼,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以人大工作高质量助力振兴发展高质量。制定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社会信用条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法治环境、信用环境持续改善,促进和保障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制定科技创新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审议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为创新驱动赋能,为企业成长、人才聚集打造生态、厚植土壤;修订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调研辽东绿色经济区发展情况,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审议精神卫生条例,论证校园欺凌防治条例,调研全省公交公司运营情况,解决人民群众的身边事烦心事,为提升人民生活品质贡献人大力量。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的领导意识,坚决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图,主动谋划和推动人大工作,确保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切实加强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开展集中学习2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讲座3次,努力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自觉把学习收获转化为工作能力、实际成效。

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是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都按规定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党组会议24次,重要工作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再提请主任会议审议。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省841个乡镇人大全部设专职主席,夯实基层人大工作基础。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常委会党组先后4次集中学习研讨,机关党组、各党支部党员干部交流发言全覆盖,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对标对表会议精神,谋划具体工作举措。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列为常委会会议第一项议题,组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讨论;举办全省交流研讨班,深入解读会议精神;向各市人大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提出学习要求,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将学习贯彻引向深入。

依法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出关于做好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报请省委批转实施。严格落实选举法,重新确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在省委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沟通情况、研究问题。赴14个市开展两轮调研指导,编印换届选举工作手册,组织政策辅导和业务培训,推动省委要求落细落实。

(二)适应振兴发展需要,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

常委会遵循立法工作规律,发挥主导作用,丰富立法形式,破解制度难题,形成有辽宁辨识度、富有时代感的立法成果。

注重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推动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制定“小篇幅”的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针对政务、司法领域失信问题,强化惩戒措施约束力,建立实施惩戒措施的运行衔接机制,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秩序;成立立法专班,制定社会信用条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推动科技创新的制度供给,制定科技创新条例,明确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创新多元评价体系,建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制度,让科技成果尽快在辽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营造尊重知识价值、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加快数字辽宁建设,审议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草案,力求发挥大数据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性作用,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引领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完善疫情防控立法,制定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健全制度体系,提高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的能力;制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收集处理活动,预防疾病传播,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深化社会治理立法,制定城市更新条例,促进城市留白、留璞、增绿,提升城市软实力;制定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制定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增强防范风险能力。加强民生立法,审议精神卫生条例草案,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率,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关心关爱精神卫生从业人员。开展“小切口”立法,制定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填补我省立法空白,强化安全监管,维护渔业安全生产秩序。

丰富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实践。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彻到立法工作全流程。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35件代表议案,有18件转化为立法项目,占比50%以上。优化调整9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搭建信息化平台,加强经费保障,提高参与地方立法能力,全年承担意见征集任务36件次,组织调研、座谈会60余次,征集意见1700余条,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开展信用环境建设法治评估,查找制度建设的短板,推动我省信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建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机制,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市场主体、利益相关各方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修订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推动节约集约用地。修正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细化落实“三孩”政策。有效实施备案审查工作条例,坚持全面主动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及时提出审查研究意见并督促整改。提前介入指导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引入立法辅助平台智能审查系统,提高审查工作质量。组织民族自治县对现行有效的86件条例进行全面清理。指导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完成我省首次跨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浑江全流域保护治理。

(三)聚焦发展环境优化,监督刚性和实效持续增强

常委会切实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采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跟踪督办等方法,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提高监督能力。

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连续四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盯住营商环境考核评价、诚信政府建设等12个问题,召开企业家座谈会8次,听取行业负责人、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反馈问题清单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逐项整改落实。调研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和使用管理情况,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优化财政支持方式。同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专项报告,开展覆盖公检法机关的专题调研,与70多名企业家、律师、商会协会负责人座谈,随机抽查8个县级公检法机关,即时转办诉求反映和案件线索,督促公检法机关整改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胜诉案件诉讼费返还难等问题。

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织各级代表170人参加,召开座谈会31次,开展法律知识问卷调查1380余人次,实地查看单位和项目97个,随机抽查点位34个,针对法律实施中的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连续四年跟踪监督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针对前三年发现的8类26个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23项重点任务。调研辽东绿色经济区优先发展全域旅游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在成立工作专班、编制专项规划、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调研辽宁省压采地下水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现场检查7家、随机抽查3家供水和用水单位,推动辽西北24座净水厂全部通水。

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法检查,检查15家单位、暗访5家机构,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连续四年跟踪监督减轻中小学生负担问题,随机访谈家长和学生,暗访校外培训机构,听取审议发展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工作报告,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查,完善课后服务制度。调研全民健身条例及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决议实施情况,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视察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我省实施规定落实情况,维护女性就业权利和劳动权益。检查畜牧法实施情况,加大畜牧业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力度。听取审议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市更新行动。

推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监督、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情况的报告,有效推动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监督监察工作良好开局。检查安全生产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随机抽查相关企业和单位,督促相关部门制定责任事项清单。调研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情况,推动相关部门增加亩均投入、落实配套资金。调研涉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暗访相关单位,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做好预决算审查及预算执行监督工作,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听取审议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和“双一流”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增强重点支出财政保障能力。按照党中央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审查工作。连续四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首次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四)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发挥代表作用更加充分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履职能力,使人大代表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政治培训,线上线下结合覆盖全体省人大代表,引导代表听党话、跟党走,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强化代表履职管理,制定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的意见、代表聚力监督重点问题工作办法等。代表履职平台提质升级,履职档案管理实现规范化、信息化,促进代表在本职岗位和履职工作中担当尽责、建功立业。

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电话交流等方式,联系代表370余人次。完善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等机制,组织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开展“牢记责任和使命、争做人民好代表”主题活动,36个省代表小组深入村屯、企业、社区开展调研、视察,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建立议案建议提出前的沟通协调机制、集体审核把关机制,议案建议质量明显提升。优化议案建议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标准,加大督办力度,开展办理工作网上测评“回头看”,对反馈“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代表建议进行二次跟踪督办,直至建议“真落实”、代表“真满意”。

(五)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常委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机关”定位和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要任务,立足实际、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用好红色资源,常委会党组带头到中共满洲省委旧址纪念馆、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辽沈战役纪念馆等瞻仰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走进红色场馆30余次,传承红色基因,砥砺初心使命。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召开“庆祝百年华诞感悟思想伟力彰显制度优势”座谈会,回顾人大历史,交流创新经验,汲取奋进力量。以项目清单方式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办成实事90件。

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召开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警示教育6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配合省委第二巡视组工作,高质量推进143条具体整改措施落实,制定智库建设、日常监督、干部管理等15项制度,高标准完成29项巡视反馈整改任务。坚持保密工作无小事,建立保密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主人翁意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舆论工作。首次将人大理论研究课题纳入省社科基金项目;与省委党校、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共建智库研究基地,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党校、进高校。宣传舆论工作全面提质升级,举办省市县三级人大新闻舆论干部培训班,促进互学互鉴;加强与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沟通,突出重大主题,综合运用刊、网、微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用生动鲜活方式讲述人大故事。

修改信访工作办法、规范办理流程,打造便民实用的信访信息化平台,完善与“一府一委两院”信访部门对接机制,加强重点信件事项督查督办,推动矛盾源头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辽宁对外开放,以书信、邮件、视频等多种方式,巩固深化与美国犹他州议会的友好关系,拓展与阿根廷地方议会的交往,加强与日韩国家地方议会的沟通,谋划推动经贸、教育等多领域交流合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离不开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开拓进取、担当作为,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的通力协作、积极配合,离不开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立法针对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要更加突出,“双联系”工作有待深入,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解决。

二、2022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全省上下奋力开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省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为辽宁振兴取得新突破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安排,做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相关筹备工作,适时启动专项调研,结合人大工作职责定位和履职实际,研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在省委领导下,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汲取拉票贿选沉痛教训,严格人选资格条件,优化代表结构,严格审核把关,严明换届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二)提高立法针对性。突出问题导向,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出发点,以良法促振兴、保善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继续审议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精神卫生条例,制定校园欺凌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辽河国家公园等法规,修改城市供热、港口管理、消防、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法规。将联合惩戒机制入法,专项打包修改信用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法规。

(三)增强监督实效。突出监督重点,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等工作,发扬斗争精神,建立全链条闭环监督机制。围绕加强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检查社会信用条例、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实施情况,听取审议推进解决基层法院影响案件质量突出问题情况、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确保公正司法情况报告。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检查科技创新条例、环境保护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视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跟踪监督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压采地下水、2021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工作报告。围绕保障改善民生,检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文化建设、民族医药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引进工作情况,听取审议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等工作报告。

(四)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组织代表政治培训、履职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增强代表的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提高“双联系”实效,邀请更多代表深度参与常委会、专委会重点工作,支持代表就近参加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相关活动,继续开展“牢记责任和使命、争做人民好代表”主题活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完善建议答复承诺解决机制。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努力打造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工作制度创新完善,形成充满活力、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努力做到“五个解放出来、五个做表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加强人大制度理论与实践智库及研究基地建设。举办市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启航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奋力开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永葆奋斗激情、依法履职尽责,为辽宁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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