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栏目 > 详情页
首页 > 机构 > 研究室 > 工作动态 > 理论研究 > 省外经验(八)

省外经验(八)

来源:研究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7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人民陪审员法

  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人民陪审员法。该法明确,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人民陪审员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七人合议庭是这次改革的一个创新。实践表明,对一些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组成包括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在内的七人合议庭来审理更为慎重,更能发挥人民陪审员社会阅历比较丰富、对社情民意比较了解的优势,有助于提升此类案件的审理效果。
  最高法将尽快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庭审程序、评议规则,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问题作出细化规定。同时,人民法院将对人民陪审员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推动形成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人民群众理解支持、人民陪审员积极有序参审的良好局面。
 

(摘自2018年4月28日《湖北日报》)

山东省费县人大:财政预算开启
“云监督”时代

  近年来,山东省费县人大常委会主动探索,以信息化建设作为人大监督创新改革的突破点,建立了财政预算监督系统,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植入与嫁接,突破了时空限制,实现了预算监督的全天候、全口径,拓展了监督工作的广度、深度、精准度。
  近年来,费县人大常委会曾多次组织人员赴广东省佛山市、浙江省温岭市等地学习考察,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具有费县特色、满足实际需求的预算监督制度,研发建设“费县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系统”。2017年5月,该系统建成并开始试运行。
  在预算监督系统内,费县人大常委会设立了一个融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监督为一体的查询端口,与县财政局联网,获取财政预算支出数据,能够实现预算执行、项目监控、决算分析、审计整改、预警防控、资料查询等九大功能。为费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预算提供及时、准确、真实的数据,海量的信息数据成为预警防控、精准监督的源头活水, 实现了对财政预算执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提高了预算监督水平,系统建设更加科学,监督功能更加全面,监督效果更加明显。
    “红灯”预警
  为实现预算监督工作日常化,系统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重大项目支出设置了“红灯”预警功能。平台上可以查到各单位的每一笔款项,如财政系统何时拨付、单位开支明细、经办人,甚至包括发票的金额、编码。对于正常的开支、正常的工作运行,系统不会有反应,但是一旦超过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设定的预警值,系统就会在这项开支中亮起“红灯”预警。这些出现预警的支出,立即会成为人大的监督重点。费县人大常委会会组织调研组,对相关单位超预警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相关单位要说明情况,及下一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
    年度“蓝袋子”
   “蓝灯”是系统中设置的另一项重要功能,就是审计监督。系统同样可以查询每一年度的基本情况及各个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以往是一年听一次审计报告,监督难免滞后,并且人大代表只能从面上了解报告上的数据,并不直观。而通过预算监督系统的审计模块,代表们可以看到三个小蓝袋子,分别装着近三个年度的审计结果。打开一个年度的蓝袋子,被审计单位存在什么问题、是否整改,代表会一目了然,实现了监督无盲区。
  实时在线监督,使费县人大预算监督工作实现了三个转变:从定期报表监督到实时在线监督的转变,从结果监督到全程监督的转变,从粗放型监督到精准化监督的转变。这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了有力抓手。
                 

(摘自《中国人大》2017年第24期)

嘉兴市南湖区人大:规范街道
居民议政会制度

  2018年1月,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2018年1号文件批转中共嘉兴市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实行街道居民议政会制度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南湖区街道居民议政会有了统一的规范制度。
  早在2010年,嘉兴市南湖区首家街道议政会在东栅街道(原撤乡建街道)组建,由东栅街道人大工委负责组织开展工作。此后南湖区所有的街道陆续组建了街道居民议政会组织,建立了议政会工作制度。经过近8年的运行实践,街道居民议政会制度已成为全区“推进政务公开,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平台,在推进街道工作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街道居民议政会制度在法律上没有依据,且以街道自我探索实践为主,在机构组建、制度运行等方面缺乏必要的规范。为了更好立足人大工作、总结和发展街道居民议政会制度,嘉兴市南湖区人大常委会组建由区人大代表与选任工委牵头的调研组,对各街道近8年的街道居民议政会制度实践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广泛开展调研、考察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根据调研情况,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实行街道居民议政会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街道居民议政会的性质、任务、组建程序、工作制度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也是对过去8年南湖区基层人大组织在居民议政会制度方面探索实践工作的全面总结,也为下一步规范实行和发展居民议政会制度提供了明确依据和重要遵循。

(摘自嘉兴人大网)

湖南省人大拟立法让幼儿园
监控向父母开放

  日前,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其中,专门对在园幼儿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作了补充规定,规范了幼儿园在保育、教育、用房安全、卫生、疾病防控、接送、视频监控以及反家暴等方面的职责。
  二次审议稿拟规定,幼儿园应当有效加强对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行为的监督,幼儿园的视频监控系统应当覆盖幼儿活动室、寝室、卫生间、保健室、综合活动室、户外活动场所等区域,并向幼儿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放。
  严禁幼儿园将幼儿用房和游乐场设置在4层及4层以上或者地下、半地下建筑物内;幼儿园使用的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不得进行有损幼儿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者训练;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定点定人定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幼儿交给幼儿监护人或者其委托人以外的人。

(摘自新华网)

河南省颁布实施《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政府、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以及劳动者在参与职业培训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条例》明确,职业培训规划将纳入地方政府发展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培训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协调机制,推进职业培训工作。
  同时,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投入,统筹安排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对职业培训相关工作给予支持。此外,企业要建立职工职业培训制度,支持企业设立首席技师岗位,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工匠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
  《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当年的退役士兵开展免费培训。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人口、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中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
  《条例》规定,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在参加公务员招录、企业事业单位招聘以及确定工资薪酬、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
 

(摘自《山西人大》2018年第2期)


 

相关附件: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