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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启动《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来源:辽报二版 作者:赵英明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8日

根据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启动《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立法工作。6月4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铁民带队的调研组到沈阳市开展《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在沈阳市,调研组深入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沈北新区新福源隆液化气站等企业实地了解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就条例草案广泛听取修改意见和建议,城乡建设局、发改委、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交通综合执法队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企业代表、有关专家参加座谈会。

与会人员普遍认为,条例草案对燃气规划与建设、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等作出了全面规范,涉及问题全面具体,内容丰富详实。座谈中,大家围绕适用范围、部门权责、企业主体责任、燃气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等提出具体建议。

调研组表示,制定条例旨在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条例草案的制定要严格遵循上位法和相关法律,充分调研,广泛吸取意见建议,紧密结合地方实际,使之成为务实管用的良法。调研组还将进一步开展立法调研,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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