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批准任命李元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免去其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二、批准免去肖文光的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三、批准任命谷东芳为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免去其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四、批准任命李琦为阜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五、批准任命祖云为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六、批准任命苏中辉为盘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七、批准任命刘洋为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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