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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启动《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辽报二版 作者:明绍庚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5日

  本报讯 记者明绍庚报道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启动《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设新时代美丽城市”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有效贯彻实施城市更新条例,依法推动全省城市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夯实基础、蓄势聚能。

  本次执法检查在全面了解我省实施城市更新条例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城市更新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经验做法。条例规定的各类体制机制、配套文件和标准细则等制定落实情况,特别是在城市更新顶层设计方面,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及指标体系建设、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城市更新标准体系、城市更新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等情况;在城市功能定位方面,城市公园、绿廊绿道、城际生态隔离带等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内涝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制度建立、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及配建标准编制、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建设等情况;在民生安全保障方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及工业遗存评估体系建立、历史文化街区风貌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及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制度建立等情况。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赴沈阳、大连、锦州和葫芦岛四市开展实地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基层执法人员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领域专家参加执法检查工作,对全省14个市的城市更新规划及年度专项计划进行全面“体检”和评估,推动各市城市更新规划精细化实施。

原链接地址:https://epaper.lnd.com.cn/lnrbepaper/pc/layout/202404/25/node_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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