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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来源:辽报五版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7日

——2021年1月28日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辽宁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迈出坚实步伐。

(一)坚持人民至上,疫情防控有力有效。实施精准有效防控,建设沈阳、大连和锦州3个区域集中救治中心。用不到1个月时间遏制住疫情蔓延势头,成功突破“10合1混检技术”,及时快速有效处置沈阳、大连等地疫情。派出11批2054名医疗队员和142名干警驰援湖北等地,中宣部授予辽宁支援雷神山医疗队“时代楷模”称号,辽宁造负压救护车、医疗方舱CT机在疫情防控中作用凸显。全力推动复工复产,出台疫情防控措施20条,保障各项物资运输畅通,解决企业流动性不足和项目资金短缺问题。

(二)经济运行企稳回升,稳中有进。初步核算,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5115亿元,同比增长0.6%。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467.8亿斤;生猪产能恢复至2017年的96.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6%,其中,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33.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7.3%,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18.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55.5亿元,同比增长0.1%。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5%和8.3%。城镇新增就业45.2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5.8%。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和存款余额分别同比增长5.3%和8.4%。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4%。

(三)大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经济发展活力逐渐恢复。消费市场逐渐回暖,开展“全民乐购·约惠辽宁”等系列促消费活动,累计发放各类消费券、红包补贴5.6亿元,举办“辽宁省首届电商直播节”,总销售额12.2亿元。稳投资取得积极成效,出台“两新一重”三年行动方案,52个省级重大项目取得重要进展,一批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抗疫特别国债等四类资金625亿元,创“十三五”时期新高。助企纾困成效明显,全年减税降费720亿元,实有各类市场主体405.6万户,同比增长7.8%,累计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60.5万户。

(四)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8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5个省级贫困县全部摘帽,1791个贫困村全部销号。污染防治继续显效,劣Ⅴ类断面首次全面消除,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比例达到97.8%;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6%;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以上。重大风险有效防控,出台《辽宁省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条例》,农信社、城商行改革稳步推进,下达县级财力性转移支付529.9亿元,重点倾斜“三保”困难地区。

(五)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再取消、再下放和规范省级行政职权事项1005项,全省“一张网”实现全覆盖,9大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实现“8890一个号码管服务”。国资国企改革稳步推进,驻辽央企厂办大集体改革基本完成,安置职工20.3万人,136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现社会化管理。民营经济活力持续显现,实现“个转企”1.2万户、“小升规”1090户、“规升巨”115户,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同比增长8%。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启动辽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电力等价格改革有序推进。

(六)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供给质量稳步提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108个高质量发展项目加快建设,建成27个智能制造项目,成功举办2020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发展提速,36个省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加快建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大连商品交易所新增生猪、液化石油气等6个上市品种,深圳证券交易所辽宁基地正式挂牌。交通运输能力显著增强,铁路营运总里程6637公里,高速铁路营运里程2092公里,均位居全国前列。邮政和快递业实现较快增长,邮政业务总量增长37%,快递业务量增长40%。文旅产业逐步回暖,全年接待游客3亿人次。农业基础进一步夯实,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到5290.7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280.3万亩,新建设施农业11.1万亩,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21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初具规模。

(七)创新驱动深入推进,新旧动能加快转换。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攻克核心关键技术21项,有效发明专利总量4.77万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0.98件,技术合同成交额645.1亿元,大连市成为“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永久会址。区域创新高地加快构筑,沈阳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6条经验列入国务院第三批支持创新改革推广举措,12个案例入选全国百佳案例。新动能加快培育,出台《数字辽宁发展规划》,培育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2163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08家,新建5G基站2.3万个。创新创业持续活跃,192个创业孵化基地在孵企业6507户,新增专业技术人才8.9万人,高技能人才6.3万人。

(八)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对外开放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新登记外资企业819家,朝阳浪马轮胎、东软医疗纳入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推动,沈阳至莫斯科别雷拉斯特中欧班列实现首发,大连往返首尔的跨境电商邮航全货机专线正式开通。对外贸易基本稳定,制定出台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全面实施外贸“双量增长”计划,营口、盘锦获批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招商引资成效明显,成功举办首届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3.7%,实际到位内资增长13.4%。

(九)优化空间布局,区域发展更趋协调。区域发展协调推进,落实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推进机制,84项重点任务取得新进展;积极推动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中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获批设立;辽西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获国家批复;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获中央编办批复;77个省级“飞地经济”园区签约落地项目1700余个,总投资约2600亿元。对接国家战略取得新进展,加强与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对接,辽宁与江苏、沈阳与北京、大连与上海对口合作机制不断完善。扎实做好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生态治理不断加强,扎实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和渤海综合治理,完成14个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渤海优良水质比例达到80%。“五矿共治”成效显著,非煤矿山累计减少1345个,大中型矿山比例提升至21%,生产矿山完成治理面积13764亩。完成营造林287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6%。农村环境不断改善,“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圆满收官,完成289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省级美丽示范村1337个。节能减排降耗取得实效,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成并试运行,174户中小型危化品企业全部完成搬迁改造。

(十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就业保持总体稳定,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1.1%,为10.1万户企业核发稳岗返还资金43.9亿元,稳定就业岗位437.6万个,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财政用于民生的比重达74.6%,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5%,城乡低保标准平均提高8%,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提高到70%。改造老旧小区894个,惠及居民35.8万户。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学前教育普惠率超过80%,义务教育巩固率97.4%,448个本科专业入选教育部“双万”计划,新增“双一流”建设国家级成果163项。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国医科院肿瘤医院合作共建肿瘤区域医疗获批国家第一批试点项目,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获批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大病不出县”18个试点县组建医共体23个,建成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00个。文化、体育事业加快发展,建成村文化广场880个,建设农民体育工程700个、城市健身路径800套、社会足球场和便民足球场493个。社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狠抓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二、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环境和主要预期目标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十四五”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辽宁振兴步入新发展阶段,我们要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上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

今年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十五次全会精神,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聚焦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继续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形成扎实践行新发展理念的生动画面和宏大场景,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安排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正常年景下产量468亿斤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进出口总额占全国份额稳中有升;城镇新增就业42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

三、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着力稳定经济运行。狠抓重大振兴政策落实落地,全面贯彻党中央确定的“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和决策部署,贯彻好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引导资本、资源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两新一重”关键领域聚焦。落实好灵活精准、合理适度的稳健货币政策,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益。狠抓投资政策落实落地,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券等中央资金,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基金等工具,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再投资能力。狠抓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地,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妥善处置大型企业债务风险,多渠道化解存量债务,兜住基层“三保”底线。

(二)坚持创新驱动,提升支撑引领作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和科技评价机制,实行“揭榜挂帅”,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健全重大技术成果转化机制,吸纳省外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在辽宁转化。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和大科学装置在辽宁落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专精特新”企业80户、“小巨人”企业30户,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500家。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实施“兴辽英才计划”、高端团队“带土移植”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完善“平台+人才+机制”工作模式,全年力争新增专业技术人员10万人,引进高层次人才1000人以上。

(三)持续深化改革,为振兴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清理兼并多部门、多层级重复审批,全省“一网通办”实际网办率达到70%。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和瘦身健体,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推进存量土地有序流转和开发利用,发展直接融资,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系统推进水资源、油气、电力和公用事业及公益性服务价格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四)做好“三篇大文章”,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软件、电子信息制造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培育数字产业集群,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抓好法定数字货币应用试点,新建5G基站2.5万个,培育100个“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示范园区。改造升级“老字号”,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赋能增效,布局一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生产线,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打造100个以上企业改造升级标杆。深度开发“原字号”,壮大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产业,推进冶金产业精深加工,加快菱镁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字号”, 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增材制造、柔性电子、第三代半导体、量子科技、储能材料等未来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实施“辽宁服务”品牌培育计划,完善城乡三级物流配送网络体系,加快“辽宁丝路电商”布局,建设“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体系,加快企业上市资源培育,推进全域旅游。

(五)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增强经济内生动力。切实扩大有效投资,聚焦“两新一重”建设和产业优化升级,滚动推进“三个1万亿”项目,补齐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卫生、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充分挖掘消费潜力,持续开展“全民乐购·约惠辽宁”系列促消费活动,积极推动汽车、家电、数码等产品更新消费,促进“夜经济”加快发展,创建一批特色夜经济示范区和夜间消费品牌,积极促进农村消费。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培育更多“百年老店”。

(六)发挥沈大“双核”引擎作用,科学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以沈阳为中心加快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支持沈阳按照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定位,做大做强城市发展能级,提升辐射和带动作用。以大连为龙头推进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支持大连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加快太平湾开发建设,推进“港产城创”融合发展,强化沿海六市全方位对接合作。建设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和辽东绿色经济区,加快推进阜新、朝阳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积极建设辽东绿色产业集聚区、大健康产业基地,以及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精加工基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综合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00个,有效化解商品房库存,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

(七)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合作竞争新优势。高质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东北亚地区经贸合作的中心枢纽。高水平建设开放平台,推进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融合发展,高标准建设中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高水平建设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中英先进制造产业园,支持沈阳建设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深入实施外贸“双量增长”计划,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增长8%以上。提升对内合作层级,深化辽苏对口合作,推动京沈、沪连对口合作向纵深发展,推进东北三省一区重点领域合作,落实与吉林、黑龙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深化与蒙东地区能矿资源领域合作,继续做好对口支援等工作。

(八)夯实农业农村基础,全力推动乡村振兴。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牢粮食安全底线。稳定农业生产,新增高标准农田325万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291万亩以上,持续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加强乡村建设,建成“四好农村路”6500公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美丽宜居村1000个。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试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长效机制。

(九)坚持绿色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和安全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巩固实施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废弃矿山综合整治工程。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坚决遏制上马高能耗项目冲动,强化能耗“双控”硬约束,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产业,支持清洁生产,加快实现生产和生活绿色转型。

(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力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推动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扩大优质普惠性幼儿园学位供给,持续推动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稳妥实施普通高考“3+1+2”新模式,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建设健康辽宁,积极创建国家及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充实壮大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建设平安辽宁,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同时,做好常态化疫情精准防控工作,织密扎牢防控网络,有力有效应对突发疫情,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

各位代表,实现2021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催人奋进。我们决心按照本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迎难而上、奋力攻坚、真抓实干、不懈奋斗,全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奋力开创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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