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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建议

来源:辽报二版 作者:赵英明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6日

把人口高质量发展作为辽宁全面振兴的大事来抓

本报讯 记者赵英明报道 5月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措施情况的报告。报告从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三个方面作汇报。

根据报告,我省高度重视优化生育政策工作,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等纳入“十四五”规划、省政府工作考核和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持续发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辽宁落实落地、取得实效。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修改配套法规、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构建积极生育支持体系。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妇幼健康服务提质扩面,不断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全面落实优惠减免等政策,积极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进一步减轻教育负担,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持续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报告指出,尽管我省在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我省人口发展形势依然严峻。我省将继续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监督指导,上下联动协同发力,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落实落细我省各项优化生育政策措施,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使家庭负担有效降低,促进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人口高质量发展作为辽宁全面振兴的大事来抓,作为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现行政策吸引力不强等问题,建立健全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以人口的高质量发展来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人口生育政策方面既要量力而行也要尽力而为。各有关部门要协作联动、综合施策,形成工作合力。从体制机制、税收、财政、就业、用工、休假、保健、保险、生育、养育、教育等方面全方位加大支持力度,结合辽宁实际采取精准务实管用措施,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政策并推进落实落地,破除不想生、不敢生等思想认识,提高适龄人员生育意愿。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从“小切口”入手,制定生育支持措施意见,并加快修改有关条例。提高支持生育政策的知晓率和有效性,对政策进行精准解读,加强有效宣传和政策执行,激发生育潜能。切实加强新时代生育观念引导,推动构建积极正向的新型婚育文化。注重引进增量,继续推进百万学子留辽来辽等工作,增加适龄婚育主体的数量,促进人口生育率提高。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积极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生育登记和服务保障,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的本位。各部门应立足本职,共同推动解决女性就业难等问题。建立企业支持生育鼓励政策,杜绝就业歧视。切实保障生育待遇落实,依法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合法权益。探索鼓励适龄女性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原链接地址:https://epaper.lnd.com.cn/lnrbepaper/pc/layout/202305/26/node_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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